新闻出版总署发布实施的《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管理规定》(总署第37号署长令)第7条规定:“出版专业技术人员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”。每年参加不少于72学时的继续教育,是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登记注册的必备条件之一。为了帮助科技期刊编辑人员(包括主编、主任、责任编辑以及一般编校人员)提高政治思想素养、编辑业务水平和经营管理能力,进一步提高期刊的全面质量和经营管理水平,办出更多、更好的优秀期刊和精品期刊,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拟举办全国科技期刊编辑业务培训班,该培训班已被列入新闻出版总署人事司《2010年新闻出版专项业务培训计划》。参加培训的人员经考试合格者,可以获得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印制的《结业证书》。培训班授课教员有陈浩元、
业务培训班报名表(回执) 单位及地址 邮编 参 加 人 员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职称 职务 电话 学会秘书处 转摘自中国高校科技期刊研究会网站